据信誉广东网站揭露信息发表 ,施工2023年11月8日,现场广州市黄埔区应急办理局依法对广州市福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简称“福轩公司”。)作业人员。工人未佩带劳作防护用品(安全帽)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全帽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万元的施工行政处分决议 。
2023年9月6日下午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办理局执法人员查看发现。分万福轩公司的工人工人连某某在未佩带劳作防护用品(安全帽)的情况下,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不锈钢装置作业 。未佩
经查,2023年9月,施工广州市福轩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物资美通交易有限公司签定《广州市保利鱼珠AP0518023地块项目G7-1G7-2G9G10栋室内砌体精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承接了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路东鱼珠保利港精装修工程项目,并于2023年9月开端施工。
朱某某为该项目项目经理 ,连某某是福轩公司的工人。,担任不锈钢装置作业 。福轩公司于。2023年8月20日向从业人员连某某发放了劳作防护用品(安全帽) 。
处分依据 。
1.依据。《修建施工作业劳作防护用品的装备及运用标准》 。(JGJ184-2009) :
第1.0.4条 。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应依据本标准正确佩带相应的劳作防护用品,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2.0.4条。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有必要佩带安全帽。作业人员有必要戴安全帽